发表时间:2012-06-25|阅读:49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
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纳税人负担,现将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