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12-11|阅读:328
按照省政府和总局要求,规范税务行政审批权力分为清权、确权、晒权三个步骤,经规范清理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确定保留省本级审批项目5项、市州局级审批项目5项以及县(市)区局级审批项目43项,全部通过网上统一公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审批事项依据。所有审批事项均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据,审批事项设定的依据文件由有权机关进行修改;省局文件仅就审批权限作细化调整。
二、关于审批事项种类。公布的审批事项,分为许可类审批事项和非许可类审批事项;按照总局要求,前置备案类事项列为非许可类审批事项。
三、关于审批事项变动。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随着中央审批事项精简等原因而作相应调整;除有“上位法”依据,凡未纳入审批目录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
四、关于审批办事服务。为方便纳税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湖南地税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把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络办税平台,审批时限一律在法定期限内缩短1/3;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办税服务热线:12366。
欢迎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朋友进行监督。
相关链接:湖南地税系统省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